| 北大法意法律信息評論 2006年 總第1期 會員特刊 | 首頁 上一頁 下一頁 目錄頁 | 下載電子版會員特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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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視野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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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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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曉鐘ヾ 鄭順炎ゝ/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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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門在公司架構中的地位時顯尷尬,如何提升法律業務部門在公司整體運營中的地位和價值,一直是公司法務部門揮之不去的難題。與此同時,在律師的非訟業務中,公司法律業務占據了較大的份額。眾多從事非訟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極力追求做大做強這項核心業務領域。由此而來,公司投資、改制、并購、融資等業務競爭相當激烈。如何另辟蹊徑拓展公司的法律業務領域,是橫亙在眾多法律專業人士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傳統法律管理模式的本土困境 從法律專業角度看,高門檻的從業資格,造就了整體素質較強的律師群體。任何一個律師團隊想在專業水准上拉開與同等層次競爭對手的差距,在現實中并非易事。因此,靠服務、靠經驗、靠團隊、靠關系,乃是在傳統公司法律業務領域的競爭利器。 傳統法律服務模式的核心內容是對法律風險進行專業化處理:(1)眾多律師忙于回答各種業務咨詢,提交各種解決方案,審查各類合同﹔(2)同樣,與專業律師協作打理公司法律業務的企業法務人士,也花費大量的時間應付各種突發法律事件,處理日常繁瑣的合同實務。 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公司體系中,公司法律部門的力量一貫強大:地位高、機構龐大并實行垂直管理(或矩陣管理),再加上企業高管人員的積極法律意識,這樣,只要公司法律部門良好運作就可以基本滿足公司法律風險管理的需求。杰克?韋爾奇對于法律風險理解則更甚于此,他說“其實并不是GE的業務使我擔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從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給公司的聲譽帶來污點并使公司毀于一旦”,他要求“商業管理人員有責任像管理企業商業經營其它風險一樣管理法律風險。” 與之相比,中國的企業內部法律工作,還處在學步階段,即使在中國的超大型企業中,其法律部門的設置都還是一個存在爭議的問題,企業內部法律人員數量更是難以得到保証。路偉律師事務所的一項調查表明,每千名雇員對應的公司法律顧問人數,美國和歐盟為1.4人,亞洲除中國外也為1.4人,而中國只有0.37人。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希望企業法務部門能夠想歐美企業一樣提供高水平的企業內部法律服務。 |
| 法律信息評論 200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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